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附属医疗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附属医疗
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附属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97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是原装**。每种仪器设备**提供原厂家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或现场彩色照片)和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刘远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1695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470124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项目负责人: 李亚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1-5305846
采购文件: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2017年09月29日7,500,000.00内蒙古贞元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15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901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楠 ****燕 周显平 贾冬武 陈言东 沈晓燕 冯朝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附属医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30日